莆市农法[2007]12号
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印发《行政执法
职权分解表》的通知
各县、区农业局,北岸管委会经济发展局,市农机总站,本局各科室、局有关单位:
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莆田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莆田市农业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》的规定,我局在梳理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,结合本局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的职责,对以市农业局名义实施的208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职权分解,并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莆田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
主题词:农业 行政 执法 职权 分解 通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