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,正式批准莆田市10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。截至目前,莆田市已拥有南日鲍、莆田桂圆、莆田枇杷、度尾文旦柚、福建省乌龙茶(仙游)等5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,全市累计19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。
此次获批准的10家企业中,仙游县国良食品贸易有限公司、莆田市城厢区康家绿色生态果蔬专、合作社、莆田市好运食品有限公司、方家铺子(莆田)绿色食品有限公司、莆田市华大食品有限公司、福建省仙游县日茂南北货有限公司、莆田市华南副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获准使用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;仙游县书峰优质枇杷开发有限公司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农工贸有限公司、莆田市涵江区秋泗名优果树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准使用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