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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城区实行村(居)代理会计百分制绩效考评制度

[日期:2011-04-19] 来源:荔城区农业局  作者: [字体: ]

为调动村居代理会计工作积极性,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,今年荔城区对村(居)代理会计实行百分制绩效考评制度,会计报酬采取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,固定工资由镇(街)发放,绩效工资由农业局发放。绩效考评围绕规范报销程序、货币资金管理、票据管理、严格招投标程序、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帐管理、村财公开和档案管理等25个项目,由区、镇(街)按月对每位代理会计工作的成效评出分数。当月得分在60分以下,不发放绩效工资;一年内出现两次60分以下的,由镇(街)给予辞退。绩效工资每人每月暂定500元,每半年发放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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